上海有人公益基金会
对儿童虐待说不——儿童保护政策
定义
针对儿童保护政策:
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
虐待儿童是指对儿童故意的性虐待或其它身体或精神伤害
这个政策针对那些人?
这个政策适用于本协议的各方——涉及志愿者、资助人、理事成员、员工、顾问、合同方、合作伙伴组织/当地政府的代表等所有为本协议项下项目工作与儿童有接触的人。这些人通称为“相关人员” 。
目的
各方不容许任何虐待儿童的行为。
各方期望他的员工和其它为本协议项下项目工作的人始终把儿童的权益放在工作的中心。这个政策的目的是确保各方有一定的程序来防止和处理“相关人员”的虐待儿童事件。
政策
各方致力于积极的防止虐待儿童。
各方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防止虐待儿童的人与本协议项下项目发生关系,并且采取严格的措施防止“相关人员”虐待儿童。
程序
各方参与本协议的人员应负责保证他们管理范围之内的所有相关人员在为向荣公益基金会工作时,了解并遵守这个政策和适用的当地程序。
相关人员应该:
熟悉可能会发生此类事件的情况,并且学会怎样处理;
提供环境让儿童能认识到不可接受的行为,并能讨论他们的权利和关心的问题。
尽可能保证自己和其他人与儿童公开会面。
按照适用的本土化程序,检举有嫌疑的儿童虐待行为。
相关人员不许:
•未经受资助家庭和儿童同意,不许向未授权的人公开受资助家庭和儿童的信息。
处理虐待儿童事件
虐待儿童事件的检举应根据事件发生的地点向相关的项目主管报告,他们会把此事转交给当地政府部门,并决定采取适当的措施。
如果一名员工真诚地提出合理的关于儿童虐待的检举,而调查发现并无此事,该员工不会被追究责任。
任何员工提出虚假、恶意的检举或为了个人利益而提出检举,都将受到纪律处分。对于儿童虐待事件,其他相关人员如果提出虚假、恶意的检举,各方将对其采取适当的法律和其它措施。
通常,在调查儿童虐待事件的检举过程中,各方将就本协议的实施中止与被检举人的关系。对于任何已经证实有儿童虐待行为的相关人员,各方将就本协议的实施与其断绝一切关系。
保密工作
儿童虐待的检举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按照这个政策和当地程序,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对检举保密。对那些可能暴露儿童或被检举人身份的信息共享,必须完全基于“需要知道”的基础上。除非这个事件已经被证实,否则它只能被称为“涉嫌虐待”。
相关人员行为准则
对所有参与本协议的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与儿童接触时,应做到:
意识到可能会发生风险的此类事件并且能控制局面
对工作方法和工作地点进行计划和组织,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在与儿童工作时尽可能被人看得见
确保有一种公开的文化,使检举能被提出并讨论
赋权于儿童——与他们讨论他们的权利,什么行为他们可以接收,什么不可以,以及如出现问题他们应该怎么做。
不适宜的行为:
远离他人,和儿童单独相处过多时间
带儿童去你家里,尤其是单独地。
参与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决不能:
打孩子,或对儿童进行身体攻击及体罚
与儿童发生身体/性关系
与儿童发生任何可能被认为是剥削或压迫地关系
有虐待迹象的行为或有至儿童于被虐待可能的行为。
参与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避免有失稳妥或可能的虐待行为或动作。例如,参与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决不应该:
使用或提出不合适的、无礼的或辱骂性的语言或意见;
做出不合适或有性挑逗意味的身体行为;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让与他们一同工作的儿童在家中过夜;
与和他们一起工作的儿童睡在同一间屋里或同一张床上;
出于好心为儿童做他们自己能做的事情;
容许或参与对儿童的违法、危险和虐待行为;
做出羞辱、贬低、诋毁儿童的行为,或任何情感上的侮辱;
区别对待儿童,歧视某些儿童或是喜欢某些儿童而忽略其它儿童。